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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对真主规定的教法律例的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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حكم الاعتراض على الأحكام الشرعية التي شرعها الله
[باللغة الصينية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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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 – 1435
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
反对真主规定的教法律例的判决
问:有人说:有部分法律例需要重新修正,因为它不
适应这个时代例如遗产继承法中一个男子能继
承两个女子的份额,教法对持类似主张者的判决
是什么?
答:一切赞颂,全归真主。
信仰的根本之一就是请真主和使者(求主赐福他,并使他平安)判决,并且心悦诚服地完全接受他俩的判决。伟大的真主说:“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,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(判决),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的话。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,是结果更美的。”(4:59)又说:“指你的主发誓,他们不信道,知道他们请你判决他们之间的纷争,而他们的心里对于你的判决毫无芥蒂,并且他们完全信服。”(4:65)伟大的真主说:“难道他们要求蒙昧时代的律例吗?在确信的民众看来,有谁比真主更善于判决呢?”(5:50)所以,凡是违背真主判决的判决都是蒙昧时代的判决。真主说:“难道真主不是最公正的判决者吗?”(95:8)真主说:“一切判决只归真主。他命令你们只崇拜他。这才是正教。但世人大半不知道。”(12:40)因此,显而易见的是,不像真主和使者(求主赐福他,并使他平安)裁决或拒绝真主和使者的判决.或认为别人比真主合使者的判决更好都是悖逆(库夫勒)背叛伊斯兰。(即:脱离伊斯兰)
谢赫伊本·巴兹怜悯之)说:“真主为众仆颁布的法律,在其尊贵的经典或通过他忠实的使者的口头阐明的教法律例如遗产、五番拜功、天课、斋戒等,真主都已为他的仆人们解释清楚,整个伊斯兰民族都已公决,任何人都不能反对它、改变它。因为它是从自先知(愿主福安之)时代一直到复生日都是为伊斯兰民族制定的全美完善的法律。例如子女、孙子、父母和父亲的弟兄中的男子就优越于女子。因为真主已经在天经中解释得非常清楚,也是穆斯林学者一致公决的、所以必须要心悦诚服地坚决执行。谁妄言与之相反的更合适,那他是昧主者(卡菲勒)。同样,允许违背真主的律例的人冶被认为是叛教者。因为他反对超绝万物真主、使者(愿主福安之)和伊斯兰民族所公决的,如果他是穆斯林,穆斯林的主事者就必须要求他忏悔,否则,应按照叛教者处决。因为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谁更改自己的宗教,你们就处死他”,祈求真主保护我们和所有的穆斯林免遭祸患的误导,不要违背纯洁的教法。